主持人:杨书记,《规定》主要创新点有哪些呢?
杨清海:一是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。首次集中明确了20余个部门的学校安全职责,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属地责任,形成工作合力。突出街道、乡镇的主战区定位,运用“战区制、主官上、权下放”机制打通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落实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关键环节。
二是学校安全管理具体要求有所提升。在学校安全管理的多个具体环节要求上有所提升。新增了学校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的比例,提升了专职保安员的配备数量和年龄要求,由原来的千人以下配备不少于2名保安改为4名,并明确保安员的年龄不超过50岁。在学校周边环境方面,明确了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。加强对校园周边重点人员的隐患排查,防止校外人员对学生的意外伤害。
三是建立了多元化学校安全保障机制。提出建立多元化事故风险分担机制,完善校园伤害矛盾纠纷调处机制。规定了学生和监护人的责任,明确了监护人在教育、管理方面的义务,强化家校共育,形成了政府、学校、社会共同治理的格局。